曼省企業家移民申請條件
A. 企業主投資:
1. 家庭凈資產:不低于50萬加幣包含現金存款,股票,房產,公司資產;
2. 管理經驗:過去5年里至少3年以上的經營管理企業的高管或企業主;
3. 學歷要求:等同加拿大高中及以上學歷;
4. 語言要求:至少 CLB5(雅思:5、4、5、5)/NCLC5;
5. 投資要求:
曼省首都地區至少投資25萬加幣;
曼省首都地區以外,至少投資15萬加幣;
雇用至少1名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企業主或其家人不計算入內);
企業類型必須是 MPNP 所允許的范圍;
B. 農場主投資:
1. 家庭凈資產:不低于35萬加幣,通過第三方審計遞交資產評估報告;
2. 經農經驗:至少三年的農場業務管理或農場所有權和操作經驗;
3. 語言要求:無需提供語言成績單,但面試需申請者使用英語或法語溝通;
4. 投資要求:曼省農村地區至少投資15萬加幣,投資必須是MPNP規定的合格有形資產;
5. 農場經營活動:
申請人必須在農場生活且在曼省持續積極參與農場活動和農場經營管理;
申請人必須在曼省進行增值農場經營活動;
申請人必須有實用養殖技術,基礎耕作技術知識和經驗,用于曼省當前農業生產行業。